当前位置: 眼镜蛇 >> 眼镜蛇的形状 >> 新的野生动物养殖法颁布,野生动物驯养繁殖
近几日,国家对禁止食用野生动物出台了相关的规定,打击非法食用野生动物是一件利国利民的事情,更是是关乎子孙后代长远利益的大计。
在2月26日,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《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、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决定》,以法律形式明确规定,全面禁止食用国家保护的“有重要生态、科学、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”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。相关法律的颁布,有效地保证了我国野生保护动物的多样性及人民的生命安全。
在3月4日,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检察院向相关的部门提出了公益诉讼,建议相关部门撤销颁发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的许可证,并通知了相关的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的相关企业,可以给予他们两个月的过渡期。在后续的过程中,上级部门还会陆续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。
对于人工繁殖、饲养陆生野生动物都被包括在内。浙江省龙游县对在此次的调差的7家野生动物养殖机构进行了调查,野生动物主要包括了保护的尖吻蝮、舟山眼镜蛇、豪猪、绿头野鸭、棘胸蛙等动物,6家野生动物养殖场养殖省一般保护的黑斑侧褶蛙、中华蟾蜍等动物,共计13万多只。对于此次的调查中很多的养殖企业既没有相关的技术人员,很多的动物养殖场都没有经过检验,没有很好的防疫措施,更不用说有什么消毒处理设备。
在此次的养殖过程中,很多的农户都是有养殖及经营很多年,对于后续的野生动物收容及安置,还存在一定难度,后续工作还需要科学的研判,并给予补偿。